东莞市科技创新券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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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科技创新券后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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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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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说明:

1、 政策依据:

《东莞市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9号)

《东莞市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实施办法》(东府办〔2015〕67号)
       2、 申报条件:
    (一)申请对象。在我市设立、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
结合行业特点进行划分确定),并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
     (2)近5 年内获国家、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资金)扶持的企业;
     (3)近5 年内获得国家、省、市科学技术奖或专利奖的企业;
     (4)近5 年内获得科技主管部门主办的国家、省或市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企业;
     (5)获得“GB/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认证的企业;
     (6)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或“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认定资格的企业;
     (7)拥有1 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发明专利或6 项(含)以上且目前有效的实用新型专利、或6 项(含)以上软件著作权的企业。
    (二)申请要求。单一企业科技创新券申请数不得超过150万元。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 万元以上企业,企业自筹资金(上年度企业R&D 经费投入)不低于申请科技创新券资金的2 倍;上年度销售收入3000 万元(含3000 万元)以下的企业,企业自筹资金(上年度企业R&D 经费投入)不低于申请科技创新券资金。
      3、 优惠政策:
      科技创新券采取无偿资助的方式,每年度申请办理一次。科技创新券每张面额为1 万元,编号唯一,不得转让、买卖,不找零,不得重复使用。有效期自发放之日(券面标注的日期)起开始计算为1 年,逾期不可兑现。
      企业获得的科技创新券额度按公式计算:市科技局核定的企业科技创新券申请额×系数(当年市财政年度预算科技创新券补助总额/市科技局核定的企业科技创新券申请总额)。每个企业累计获得的年度科技创新券不超过50 万元。
 

服务内容:
      代办申报
 

服务流程:
      面议邀约——服务平台指派服务商——网上付款,预付款暂存平台——业务办理——服务完成,客户评价——服务平台向服务商付款
本模块服务由东莞市众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东莞市众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专注于为企业提供政府政策的咨询服务,致力成为最专业的政策咨询专家。公司由多名超过10年政府项目申报经验的行业专家共同组建而成。
近三年为企业获得财政资金近2亿元,曾成功服务过的项目经验如下:
国家层面: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发改委集聚发展试点项目(立项1200万);第十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奖励80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100万)等。
省层面:广东省第四批(省立项3000万,市配套3000万)、第五批创新科研团队(成功申请2项,其中:1项省立项3000万,市配套3000万;1项省立项1000万,市配套1000万,松山湖配套500万);广东省应用型专项(立项800万);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立项300万);广东省省部产学研专项(立项100万);广东省孵化器认定;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工程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广东省技术改造专项;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专项等。
市层面:东莞市第二批创新科研团队(立项800万);2015年、2016年东莞市重大科技专项(立项1000万);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东莞市工程研究开发中心;东莞市企业技术中心;东莞市重点实验室;东莞市孵化器认定;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东莞市信息化专项等。
团队熟悉政府项目的申报、答辩、现场考察、合同签订、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审计、验收各环节流程,且匹配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信息化专业机构、上市服务机构等,为企业提供集政府项目咨询服务、会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化服务于一体的专业产业服务链条,是一家值得您信赖的专业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