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说明:
1、政策依据:《东莞市专利促进项目资助办法(修订)》(东府〔2016〕20号)
2、申报条件:
(1)在东莞市注册成立 3 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经营状况和成长性良好;
(2)企业管理层重视知识产权工作,具有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设立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2名,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经费;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积极参加知识产权培训;
(3)申报年度前共申请专利 50 件以上,拥有国内外授权专利不少于 30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20件,且近三年专利转化实施率达到 50%以上,申报年度前专利产品销售额占年销售额的30%以上;
(4)企业建立主导产品及关键技术领域的专利信息数据库,并积极参与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活动;
(5)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和预警机制,尊重他人知识产权,近三年无行政或司法程序认定的专利违法行为。
3、政策奖励:奖励资金20万。
服务内容:代办申报
服务流程:
面议邀约——服务平台指派服务商——签订协议——业务办理——服务完成,客户评价——服务平台向服务商付款
服务承诺:
(1)客户网上签订协议、预付款项之后,协议开始生效。在服务未开始提供前,客户可以要求100%退款;
(2)因服务商服务质量原因,服务满意度在一星级及以下的,经一站服务平台客服或管理处核实,退款20%;
(3)满意度评价,为一站式服务评估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供应商对经办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的依据,请您客观评价。您的鼓励是我们进步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