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持资金超过2亿元!东莞加大对全市开放型经济的支持力度
来源:http://dgboc.dg.gov.cn/314935925/0202/201911/b2cc0f9fe39a41a68f22fca245ce82d0.shtml | 作者:shangjiadushi | 发布时间: 2019-11-07 | 75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率先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东莞将从稳增长调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会展业发展等9个方面进行扶持,预计每年扶持资金超过2亿元。

日前东莞正式印发了《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为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快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率先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东莞将从稳增长调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促进会展业发展等9个方面进行扶持,预计每年扶持资金超过2亿元。

《管理办法》的三大特点

据商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对全市开放型经济的支持力度,方便企业用好用足政策,商务局对现行政策进行系统梳理和绩效评估,将原来分散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等9个方面的转型资金做了整合从而形成了《管理办法》。

一是紧扣国家战略。按照粤港澳大湾区、“一带一路”等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已经出台的莞版外资十条、“外经贸20条”等文件精神,以推动全市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设置扶持专项。

二是紧扣发展趋势。尤其是结合我市虎门港综合保税区,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两岸冷链物流产业合作试点城市和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城市等重点工作,大力促进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加快培育我市贸易新增长点,巩固和提升我市贸易强市地位。

三是紧扣企业需求。尤其是针对国际经济面临的新挑战和新机遇,着力稳定企业扎根发展信心,加快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大企业参展、出口信用保险等支持力度,推动企业更好地“走出去”开拓国内外市场。

《管理办法》将支持条款分成九个方面

具体如下:

(一)促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用于推动铁路、航空、港口、邮路等物流通道建设,促进保税物流和供应链创新发展,加快推进国际物流通道建设。

1、支持保税物流及供应链发展,最高给予300万元的支持。

2、支持航空及跨境快速物流发展,最高给予100万元的支持。

3、支持东莞港集装箱码头发展,最高给予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促进企业拓展市场。用于支持企业参展,设立境内外展销中心,投保出口信用保险,开拓国际国内市场。

1、支持企业参加境内外重点展会,最高支持总额不超过10万元。

2、支持设立境内外展销中心,最高支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3、支持外资企业拓展内销市场,最高一次性支持100万元。

4、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每家企业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5、支持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最高按企业实缴保险费的50%给予支持。

6、支持贸易摩擦应对,每个项目最高支持35万元。

(三)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用于支持企业增资扩产,开展股权并购,设立研发机构,提升生产力水平,加快推进就地转型升级。

1、支持大项目投资,单个项目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2、支持企业股权并购,最高奖励2000万元。

3、支持设立外资研发机构,单个项目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4、支持创建加工贸易示范企业,每家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支持。

5、支持企业开展转型升级项目辅导,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总额不超过60万元。

6、支持台港澳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四)促进企业扩大进口。用于支持培育重点进口龙头企业,扩大重点商品进口,提升对国内市场的供给。

1、支持企业引进关键设备和核心技术,按1:0.2的比例给予配套支持。

2、支持汽车进口平台建设,每家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3、支持生活消费品进口,每家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的支持。

(五)促进商贸创新发展。用于支持商贸流通供给侧改革,支持批发、零售业、连锁商业等创新发展,开展促进消费专项行动。

1、支持重点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壮大发展,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总额不超过30万元。

2、支持商业特许经营发展,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总额不超过30万元。

3、支持开展促消费专项行动,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总额不超过10万元。

(六)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用于支持电商平台引进与培育,支持电商园区建设,支持制造企业触电,打造电子商务发展生态圈。最高一次性给予200万元的支持。

(七)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用于支持服务外包重点企业的引进与培育,支持服务外包重点园区建设,促进全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最高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00万元的支持。

(八)促进会展业发展。用于支持重点展会的引进与培育,推动全市会展业的提升。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九)支持企业走出去。用于支持企业投保境外投资信用保险,支持国际投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企业走出去的综合竞争力。

1、支持企业投保境外投资信用保险,每家企业每年支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2、支持国际投资公共服务,每年支持总额不超过50万元。

3、支持加强与对口区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