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说明:
1、申报条件:
非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且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主营业务或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二)企业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企业近3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5%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5%以上;
(五)近两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其中,企业广东省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40%以上;
(七)具有一定的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及规范的财务管理,已设立研究开发费辅助核算账或专账;
(八)企业具有一定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销售和总资产成长性指标良好。
2、政策优惠:
广东省奖励60万元,东莞市配套5万元。
服务内容:代办申请入库培育和出库
服务流程:
面议邀约——服务平台指派服务商——签订协议——业务办理——服务完成,客户评价——服务平台向服务商付款
服务承诺:
(1)客户网上签订协议、预付款项之后,协议开始生效。在服务未开始提供前,客户可以要求100%退款;
(2)因服务商服务质量原因,服务满意度在一星级及以下的,经一站服务平台客服或管理处核实,退款20%;
(3) 为一站式服务评估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供应商对经办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的依据,请您客观评价。您的鼓励是我们进步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