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说明:
1、政策依据:《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广东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粤发〔2010〕17号)
2、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申报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创新性突出或产业化前景好。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1年7月1日之后出生)。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等全职来粤工作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1946年7月1日之后出生)。
3)用人单位在我省依法注册(截止申报之日前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从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4年1月1日之后。
5)引进后需在粤连续工作5年以上,领军人才需全职在粤工作,团队需满足相关来粤工作方式时间要求。
(二)创新创业团队
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成员(指与团队带头人同时引进的人才)组成。
2)团队成员中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数占50%以上。
3)团队带头人需全职在粤工作;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2人全职在粤工作,默认为团队第一、二核心成员;其余核心成员可选择全职或平均每年兼职在粤工作3个月以上。优先支持所有成员全职在粤工作的团队。
4)海外青年英才团队所有成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6年7月1日),均为境外引进、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
5)团队成员至少两两之间在高校、企业、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中有过3年以上稳定合作,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目标,符合广东省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且引进后能对广东省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巨大带动作用。
(三)领军人才
1)技术研发产业化类领军人才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海内外承担过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拥有国际领先水平的自主知识产权;
(2)掌握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或能解决产品生产工艺难题;
(3)拥有广阔市场开发前景的自主创新产品;
(4)主持或主导制定本产业(行业)的国际、国家标准,并成功实施。
2.应用基础研究类领军人才除符合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过发达国家重大科研项目或国家863、973项目;
(2)近5年在本专业(学科)国内外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论著;
(3)获得国内外重要科技奖项或发明专利;
(4)掌握重要实验技能或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3、政策奖励:
(1)创新创业团队
技术研发产业化类:
第一档次:世界一流,资助8000万元;
第二档次:国内顶尖、世界先进,资助3000—5000万元;
第三档次:国内先进,资助1000—2000万元。
资助档次、数量及额度根据评审规则及评委评分、推荐结果确定。
应用基础研究类:
定额资助2000万元,根据评审规则,达到资助标准的择优资助。
(2)领军人才
每名资助600万元,包括50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和100万元(税后)住房补贴。
入选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或全职来粤工作的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团队和领军人才,按一事一议的方式,免评确定资助档次及额度。团队资助经费中100万元(税后)为住房补贴,由团队带头人支配使用。
服务内容:代办申报
服务流程:
面议邀约——服务平台指派服务商——签订协议——业务办理——服务完成,客户评价——服务平台向服务商付款
服务承诺:
(1)客户网上签订协议、预付款项之后,协议开始生效。在服务未开始提供前,客户可以要求100%退款。
(2)因服务商服务质量原因,服务满意度在一星级及以下的,经一站服务平台客服或管理处核实,退款20%。
(3)满意度评价,为一站式服务评估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和供应商对经办人员进行绩效考核的依据,请您客观评价。您的鼓励是我们进步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