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说明:
政策依据:《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规则的通知》
申报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开业满两年的企业。属于企业法人分支机构类的申请企业,应当经企业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订合同;
(二)建立合同管理机构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
(三)合同履约能力良好,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无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企业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广东)-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录”;
(五)企业经营效益好,同意由工商部门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重公示平台公示。
服务内容:
代办申报
服务流程:
面议邀约——服务平台指派服务商——网上付款,预付款暂存平台——业务办理——服务完成,客户评价——服务平台向服务商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