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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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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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说明:
政策依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
申报条件:
(一)企业在行业中具有显著的发展优势和竞争优势,具有行业领先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水平;
(二)企业具有较好的技术创新机制,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创新效率和效益显著;
(三)有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500 万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少于150 人;
(四)具有比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2000 万元;有较好的技术积累,重视前沿技术开发,具有开展高水平技术创新活动的能力;
(五)具有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资格两年以上。
企业在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前三年内,不得存在下列情况:
(一)因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走私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或因严重违反海关监管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二)因违反税收征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构成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严重税收违法行为;
(三)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服务内容:
代办申报

服务流程:
面议邀约——服务平台指派服务商——网上付款,预付款暂存平台——业务办理——服务完成,客户评价——服务平台向服务商付款
本模块服务由东莞市众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提供
东莞市众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专注于为企业提供政府政策的咨询服务,致力成为最专业的政策咨询专家。公司由多名超过10年政府项目申报经验的行业专家共同组建而成。
近三年为企业获得财政资金近2亿元,曾成功服务过的项目经验如下:
国家层面: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国家发改委集聚发展试点项目(立项1200万);第十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奖励80万);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奖励100万)等。
省层面:广东省第四批(省立项3000万,市配套3000万)、第五批创新科研团队(成功申请2项,其中:1项省立项3000万,市配套3000万;1项省立项1000万,市配套1000万,松山湖配套500万);广东省应用型专项(立项800万);广东省重大科技专项(立项300万);广东省省部产学研专项(立项100万);广东省孵化器认定;广东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广东省工程中心;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广东省院士工作站;广东省技术改造专项;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财政补助专项等。
市层面:东莞市第二批创新科研团队(立项800万);2015年、2016年东莞市重大科技专项(立项1000万);东莞市专利优势企业;东莞市工程研究开发中心;东莞市企业技术中心;东莞市重点实验室;东莞市孵化器认定;东莞市机器换人专项;东莞市信息化专项等。
团队熟悉政府项目的申报、答辩、现场考察、合同签订、项目实施、中期检查、审计、验收各环节流程,且匹配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专利商标代理机构、信息化专业机构、上市服务机构等,为企业提供集政府项目咨询服务、会计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信息化服务于一体的专业产业服务链条,是一家值得您信赖的专业服务机构。